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一切人皆在法律之下,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对违法行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
反对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一切人皆在法律之下,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对违法行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
反对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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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198661639
谢谢老师,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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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老师讲一下2019年的主观题!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