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期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护用品紧缺的情况下,为了解决“一线”的物资缺口,众多企业都在短时间修改生产线、获得生产许可进行防护用品的生产,此举为大爱。根据相关报道,仅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全国有超过3000家企业经营范围新增了“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业务,其中众多为上市公司、集团企业。 此次“口罩”的跨界,对企业商标的使用及平日商标的防御又次敲响警钟,笔者就“跨界生产”中所可能引起的相关商标问题做如下建议,供企业在后期品牌运营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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