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走进我们的普法小课堂,我是普法小青晓雪。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势必也会受到相应阻碍。因此,这期节目我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租房,必须掌握的法律小知识。
那么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受疫情影响,租赁用于经营的商铺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免租金吗?
受疫情影晌,商铺不得营业时,原则上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减免租金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分别说明如下:
(1) 为控制疫情的发展,居家隔离成为主要防控措施,受此影响,承租人直接承受巨大的经营损失。有鉴于此,全国各地多家知名商业主动提出减租、免租政策,为承租人缓解经营压力,以共渡难关。从法律上看,上述行为是债权人放弃合同权利,豁免债务人缴纳租金义务的优惠行为。
(2) 随着防控措施的升级,除生活必须的商业之外,商铺也不得营业。从承租人的角度看,结合本次疫情的严重影响,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援引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债权人给予一定租金的豁免。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致合同缔结之基础动摇或丧失客观情形,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造成显示公平的后果,从而允许有关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好了,今天的小课堂到这里就结束啦,欢迎继续收听下期节目,晓雪将继续为你们分享关于租房,必须掌握的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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