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债权人要求瑕疵出资股东承担清偿责任的问题,在《公司法》中是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但是,该法律依据却存在于《合同法》当中。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法理依据,源于《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在公司的债权人面前,公司为债务人,瑕疵出资股东为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倘若公司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又怠于请求瑕疵出资股东填补出资差额,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瑕疵出资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其在出资不足的金额及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350566farn
请问债权人要求瑕疵出资股东清偿债务,怎么举证他是瑕疵出资股东
张庚园律师 回复 @1350566farn:
如果是已经到实缴期限但未能显示其已经实缴,可以起诉,并要求该股东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完成实缴。其他的证据不好举。
1860097gija
代位权可以用到个人之间吗?
薇薇安小姐 回复 @1860097gija:
可以啊,为什么不可以呢
Echo_song
代为要债务到期,认缴制下,期间内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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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非代位权,代位权适用入库规则,并不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清偿。而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瑕疵股东直接向自己清偿。直接要求向自己清偿的法律依据就是公司法解释。在公司法解释出来前,就是没有依据,只能要求找入库,解释出来后可以要求直接向自己清偿,也可以通过代位权要求入库。
1398719qvra
是补充赔偿责任。非连带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