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法条】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点讲解】
1、本罪是指故意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险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情况;“疫情”是指传染病与重大疾病的发生、蔓延等情况;“灾情”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灾害等灾害情况;“警情”是指引起警察采取重大措施的情况。
3、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只能认定为本罪。
法务工作者_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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