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久久为功,才能打造真正繁荣的资本市场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就在会议召开前夕,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中公司实控人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中介机构广发证券也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这是证券市场至今最严厉的惩罚。
虽然从2000年至今,中国经济跃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上证指数经历20年却依然停留在3000点左右。这一方面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失灵问题,不能正确的反映中国经济;另一方面,可能反映出中国公司重视规模而缺乏质量。
此前,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始终处于发展中状态,市场定位不清晰,制度建设不到位,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导致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基于规则的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缺乏信用,也就不能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市场就无法有效运作。正因为如此,中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建立基于规则的市场秩序,通过法治的方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资本市场处于市场经济的核心位置,它将企业与投资者联系起来,决定资金流向,通过激励企业家精神影响财富创造与产业发展。
会议强调,“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这是抓住了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的牛鼻子。当前,修订证券法以及注册制改革已经形成合力,尤其是退市制度与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良性竞争,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夯实资本市场长期繁荣的基石,系统性地推进中国经济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当然,资本市场的法治化不会一蹴而就,更不能运动式执法,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长期持续地严格执法,久久为功,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市场化、法治化不是一项政策或改革措施,而是基础性制度,应该永久性地遵守和执行,正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得到抑制,市场繁荣的希望正在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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