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解决旅客就近上下车需求问题。
为充分发挥道路客运“门到门”“点到点”优势,满足旅客便捷乘车需求,《客规》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一是发展定制客运。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可以不进站,在客运班线的起讫地、中途停靠地让所在的市县城区根据乘客需求灵活停靠,由驾驶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实施行李物品安检,由班车客运经营者和网络平台依法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二是发展客运站“一站多点”模式。鼓励客运站在其所在的城区范围内的客流密集地点设立停靠点,实行备案管理,由其所属客运站负责安检和实名制管理。同时,明确班车客运经营者调整起讫地客运站点时,仅需办理备案,方便客运经营者增补停靠站点。三是放松中途下客管制。允许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限制措施的前提下,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县城区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客运班车应当按照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
(三)关于鼓励和规范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发展。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规范发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以来,已有20余个省份开展了定制客运试点。《客规》充分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做法,专门新增了“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一章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定制客运发展。
一是依托班车客运经营者既有道路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总结试点企业运营模式和地方管理实践,定制客运的基本模式是通过互联网预先发布线路起讫地等信息,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起讫地的停靠站点和发车时间,具有鲜明的定线运营特点。为此,《客规》明确了定制客运的定义:指已经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等信息、开展线上售票,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提供运输服务的班车客运运营方式。定制客运的实施主体为具有相应班线经营许可的班车客运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
二是明确开展定制客运的基本要求。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实施备案管理,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应当在7人及以上;提供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简称网络平台),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确保接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是明确定制客运的灵活政策。定制客运车辆日发班次由其经营者自定,可在经许可的班线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县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上下客。
四是明确定制客运的运行要求。定制客运车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应粘贴“定制客运”标识。网络平台应当提前向旅客推送有关乘车信息,并确保线上线下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一致,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妥善保存业务数据,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如实提供。
五是明确网络平台相关责任。网络平台发现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班车客运经营者。对网络平台接入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车辆、驾驶员开展经营,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经营,发布的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信息与实际提供服务不一致等情形的,设置相应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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