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房同住人的判断,一般来说应当同时满足有户口、实际居住、他处无房这三个条件。但是,这也并非绝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其中,在公房内实际居住满五年,可以弥补户口不在公房内的问题,而直接视为同住人。
声音主播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四年执业经历,资深出庭律师,专注于公司及不动产法律领域,以案为本,以法为凭,以专业立身,为公司和个人解决了无数难题。
上海公房同住人的判断,一般来说应当同时满足有户口、实际居住、他处无房这三个条件。但是,这也并非绝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其中,在公房内实际居住满五年,可以弥补户口不在公房内的问题,而直接视为同住人。
查看更多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四年执业经历,资深出庭律师,专注于公司及不动产法律领域,以案为本,以法为凭,以专业立身,为公司和个人解决了无数难题。
听友34114859
杨律师,上海市政府第61号令中规定外来媳妇无户口的认定为同住人的标准是2年,不是5年啊,是有新的规定吗?
听友126620183 回复 @听友34114859:
市府令61号已经废止了,用于认定外来媳妇为同住人居住时间的法规,目前是上海高院关于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