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看过一部英国小说,忘了名字,其中的情节却印象深刻,讲的是一位年轻人,从小渴望成功与绚丽,渴望着不平凡的一生。于是,他离开故土,到了伦敦,到了巴黎,还到了美国。曾经得到过爱,也得到过金钱,体验过声色犬马,也体验过濒临绝境,信仰过上帝,也参与过政治。
有一天,他感到了深深地厌倦,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苏格兰美丽宁静的庄园。那儿一切都没有变,山仍然是青翠,水依然是澄澈,牛羊在山坡上悠闲自在,邻居家的老大爷多了几许白发,但依然准时地在午后坐在门前的大树下打盹,那个童年的邻家小妹已是亭亭玉立,在围栏里熟练地挤着牛奶。
这一切,令那位回乡者感动。在外面的世界闯荡那么多年,什么都在改变,而唯独故乡这一方风情依旧。在那一刻,他有一种强烈的依恋,要想永远停留在这里。同时,他开始困惑,这么多年在外面上下求索,到底为的是什么?到底有没有意义?
这情形似乎有点像陶渊明,在俗世里混了30年,终于归于田园,面对那一片精益祥和的景色,明白到俗世的一切不过是囚笼,只有那自然的状态,才符合生命的节律。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田园。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萌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归自然。
这是过来人的感叹,也是过来人的那一份平静。既然一切的努力,其实最后都归于空无,那么,是否在一开始就该放弃所有的努力呢?就如林黛玉所言,既然终归要散,那么,干脆不如不聚。或者,如某些隐士,放弃了所有的人间生活,在深山里每天打坐练功。然而,当人活着的时候,如果完全专注于保全性命,而丧失了生命的质感,那么,活一百岁与不活,有区别么?拜伦甚至认为,与其庸庸碌碌的活到100岁,不如轰轰烈烈的只活到18岁,这是诗人的激越之言。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没有在俗世里摸爬滚打的体验,陶渊明大概也不会对田园有那么深厚的体悟。
一本经书上说:聚集之后是消散,居高之后是处下,相遇之后是离别,生命之后是死亡。并不是要人们泯灭生命的意欲与活力,并不是要人们完全的被动与退隐。它的真正含义也许是要提醒我们:在“台上”的时候,想到“下台”的日子;花朵正当鲜艳的时候,意味着即将凋谢;掌声响起的时候,应当想到门前冷落的滋味;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另一种同样成立的问法是:春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可以恣意地去表现,去盛开,去寻寻觅觅,但你永远不要想着你正获得的能够长久,能够永不改变。这企图长久地拥有的心,正是我们的枷锁,我们痛苦的根源。
在聚与散、生与死、得与失的大悲大欢之后,我们发现生命其实像四季一样轮转,没有什么值得悲,也没有什么值得欢。那长久不变的其实就是此时此地的当下,而我们似乎总是要历经一番红尘的挣扎,才能回过头去觉知到,并凝神于那原本一直就在那里的此时此地,一直就在那里的当下。每一个当下,既不是绚丽的,也不是平淡的;既是绚丽的,也是平淡的;既是开始,也是结局……也就是说,我们在每个当下里,我们都能体验到生命的一切可能性,一切的色彩,以及最终的空无。不过如此而已。
文字:漫潞
过眼云烟198828
💞
兰吉1004
每次去KTV必点曲目,每次唱起内心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动
繁华之外
竟然配许静美的歌,与文章很适合。重点是配了字幕,感谢铭君的细心!
千丽36916609
配的歌不错
Hi黄黄
居然用到老树的画,很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