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9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规划》分析了杭州市的优势条件、现实基础,强调要坚持“发展为重、惠民为本,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力求体现科学性、综合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明确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2010年,建成经济持续发展、村容明显改善、社会和谐文明的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20年,建成繁荣富裕、和谐文明、城乡融合、秀美安康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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