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21条问答之促进内销便利
嗨大家好,我们第四期的内容是关于促进内销便利方面。在正式了解主题内容之前,我们先来简单理解一下“内销”这一概念。内销是指本国或本地区生产的商品在国内或本地区市场上销售,例如我们经常听到的内销商品、出口转内销等。这里提到的出口转内销是指商品出口销售后,由于各种原因,经由各种渠道返回本土销售。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在经济危机背景之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咱们国家出口转内销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1、国产商品由于贸易壁垒等贸易障碍原因,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第2、国产商品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第3、国产商品由于本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到达目的地,需要退回国内;
第4、由于产品质量、经济纠纷或其他原因(如船期延误等)需要退回国内,或退回国内是更合适的选择。
好,接下来咱们收回延伸话题,先来了解促进内销便利的政策内容。促进内销便利的政策内容是:将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便利企业内销。这里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非机电货物有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关于促进内销便利的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问题):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如果内销到国内市场,有哪些便利措施呢?
答:根据现行规定,综合保税区内销的货物,如果属于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应当申领相应的许可证件。对于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如移动通信产品、发动机及关键部件、汽车产品、机械设备等商品,则需要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件。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集聚了大量IT企业以及部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其产品虽然在国内生产,但是由于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在改革前,区内企业内销时仍然需要出具自动进口许可证件。
为了便利综保区企业内销,促进综保区内加工制造的产品便利对接国内市场,对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视同于国内生产货物销售,销往国内市场可无须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这一举措将有利于企业简化手续和减少成本,扩大内销比例,也有利于更多企业进入综保区内开展业务。同时,也不会对进口商品管理秩序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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