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批复中,国务院同意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并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政府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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