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制惑第七十四
民不畏死,
治国者刑罚深酷,民无即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若嗜欲伤神,责财丧身,民不知所畏也。
奈何以死惧之。
人君当宽刑罚,人去其情欲,奈何设刑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
当除己之残刻,教民之去利欲。
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以道教而民不徙,反为奇巧,乃应王法执而杀之,谁敢有犯者。老子伤时王不先以道德化人,而先以刑罚者也。
常有司杀者,
司杀者谓天,居高临下,司察人之过。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者是。
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
天道至明,司察有常,犹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斗杓运移,以节行之。人君欲代杀之,是犹拙夫代大匠断木,乃劳而无功也。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人君行刑罚,犹拙夫代大匠斲木也,必方圆不得其理,自伤其手。代天杀者,不得其理,反受其殃。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