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昨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份判决。
判决特斯拉的车主向特斯拉公司作出道歉,不少于90天的道歉,并且赔偿人民币5万元。
这个就是之前沸沸扬扬的那个案子,就是有一个车主说,特斯拉这个车设计是有问题的。我进停车场的时候,本来要减速找停车位,但是他突然加速导致出现事故。
经过专家的这个鉴定,报告上写明了,说这台车就别的车咱不提,就是这一台在温州市鹿城区出现事故的这台特斯拉M3,这台车本身没有问题。
是车主误踩了油门,把油门当刹车踩了,导致车突然加速出现事故。
在报告做出之后,车主本人也承认,说我当时确实是误踩了油门导致加速。但是这并不妨碍它继续在短视频上,在微博上继续在说特斯拉的设计是有问题的。
所以特斯拉公司认为车主的这个行为已经侵犯了特斯拉的名誉权。
特斯拉这个车我没开过,他是否有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就跳出本案,给大家解释一个法律上的小知识点。
就是大家常规的认为只有自然人才有名誉权,似乎认为公司没有名誉权,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公司也有公司的名誉权,自然人、法人同时都拥有名誉权。
所以当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觉得某个企业的某个产品我们不满意,我们可以有正常的投诉这个渠道。
但是如果这对他明显进行诋毁,那么他也可以反过来诉我们,作我们作为自然人也可以成为某个公司的被告。
这是这个小知识点,就是说法人也有他的名誉权。
好,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工具驴
因为特斯拉特有的不踩油门就是刹车的模式,就没有车主真的以为自己已经踩刹车的可能性?
听友374498049 回复 @工具驴:
你是一种呢 呢 你。你奶奶呢 g ban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