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31日,杭州市公布首批市级文物保护点名单。
为进一步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在第四次全市文物普查成果和原市(县)级文物保护点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吴越郊台遗址、元城墙遗址、梁宅等50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核定为首批市级文物保护点。公布的文物保护点涵盖了古建筑、名人史迹、古遗址、石刻造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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