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2021年4月21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份有罪判决。
这个案件的事实,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小现象,是打卡制度。
打卡制度是指上班、上学、开会等,有出勤需求的打卡。
既然有这种打卡制度,就有人打不上这个卡,那么迟到、早退等情况。
总之,为了打上卡。这时,大家就有一定的需求了。
就像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哪一天逃课,如果教授点名,希望请同学帮忙答到,这样的大学现象。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谁能替你在互联网上打一次卡呢?
既然有需求,就有人会动脑筋。
一家科技公司(得牛科技)的CEO,他认为既然大家有需求,那这家CEO来开发,开发一款软件。这款软件能把你的手机号给你虚拟出一个地址。
比如,你本人在咖啡馆喝咖啡,但这款软件可以把你的这个手机号给你,虚拟你们公司的地址。
你们公司的计算机系统,读取到了公司里的这个手机号的假位置,也就是你的分身被公司捕捉到了。
公司看到之后,就认为你人来了,打卡就成功了。
所以,这家科技公司做的是这种服务。做了一款大牛助手APP, 年费是819元,月费是25元。
最高峰会有10万会员了,它的营业额已经到了四五百万了。
表面上看是生财有道,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合法的生意。
毕竟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他是在破坏别人的计算机系统。
最后,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这名CEO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这个罪是我国《刑法》的第284条规定的。
这个罪有两档:第一档是5年以下,第二档是5到20年。
所以,给这个CEO判的是5年6个月,就代表着他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很严重的。
已经突破了第一档,在第二档之内给他选了一个刑期,5年6个月。
看见这样的案子,还是老话。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一个聪明人干了一件糊涂事,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还是要正道直行,挣钱比较难,但还是正路稳妥。
好,今天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用户eyk
知道这个app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