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21日,原在龙翔桥附近经营馒头、粽子的王同庆等10余户饮食摊贩,组织成立饮食合作小组。这是杭州第一批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的摊贩。
合作小组的经营管理采用民主集中制,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正、副组长领导全组工作,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盈亏。各户原有资产折价入股,合理评定组员工资,入组的摊贩根据各人专长负责各项工作。合作小组的盈余作股利分红、奖励金、文教福利金和公积金四部分分配。合作小组成立后,人力、资金集中统一使用,降低了分散经营的风险,节省了人力、物力,改善了经营作风,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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