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霍尊前女友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取保候审。
从当时陈露手撕霍尊事件,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看出,陈露拿着打印的霍尊群里的聊天信息,索要巨额钱款。这种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的,属于敲诈勒索。敲诈勒索金额达到40万的,一般是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吴秀波事件中女方已经因为分手索要钱财被判了敲诈勒索罪,路人皆知了,“ 谈恋爱吗?坐牢的那种 ”都成了红遍网络的调侃语。实在难以理解陈露竟然没有意识到这里的法律风险。估计是心里想着报复以及贪念在作祟。
男女朋友谈恋爱,分手了, 法律上不存在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的基础。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自愿补偿的,那不存在问题。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那就放手把。让感情纯粹点,别用金钱来衡量得失,毕竟没有可以通过谈恋爱来赚钱的道理。
其实,索要钱款合不合法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标准来衡量,就是对方不给,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果不能通过民事诉讼争取到的钱款,那就不是你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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