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大大的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也使得网络购物成为了一种新的消费时尚。据统计,自2013年起,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在网络购物中,一种顶级销售方式诞生了,那就是直播带货。大家都知道的李佳琦、辛巴、老罗,都是网络带货的头部主播,并围绕他们的个人影响力,又衍生出了更多更大的直播带货ip,每次的双十一、重大节日,都是这些主播门各显手段的重要时刻,一次带货销售额能突破百亿,大大超越了一个中型公司一年的销售额。这边主播门妙语连珠,口若悬河,激情四射推销着产品,那边是很多被主播魅力所吸引、疯狂购物的消费者,好不热闹,一场全民的狂欢购物!主播也在直播间买过一些物品,有的质量好些,有的质量差些。伴随着直播的兴起,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那么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您购买过网络带货直播间的物品吗?您遇到过购买的直播间物品出现质量问题维权难了吗?
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月2日)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共20条,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实施,这摆明了是说这个解释就是为消费者维权用的啊,可谓用心良苦!
首先,咱们先说一下这个司法解释的性质。司法解释不是立法解释,我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解释是解决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比如,国家颁布了一部法律,对这部法律的有关内容造成大众的困惑,这就要明确具体含义,让大家读懂,又比如,出现新情况要适用哪部法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这时都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解释,给大家解惑。那说说司法解释,它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具体说,最高法的叫审判解释,最高检的叫检察解释。通俗来说,就是最高法最高检对本系统适用法律进行司法活动做出的管理规定。那么此次的解释是最高法做出的,就是审判解释,是规范全国法院系统适用法律判案使用的。
此次的司法解释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共20条。接下来说一下此次解释的重点内容。
一是格式条款无效。《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并作兜底性规定,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这个就很有用了,以前对格式条款的处理原则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次解释生效后,消费者不用理会格式条款了。
二是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一出,消费者以后拆包装验货,只要不是故意毁损,商家都不能拒绝7天退货了。
三是压实电商平台责任。《规定》第4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营业务时,应当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即使电商平台不是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相信其系平台自营的,电商平台经营者也要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解释一下,就是平台自营或者非自营,只要消费者足以认为是平台在售卖,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找平台,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司法解释用了4个条款对直播营销平台责任作出规定,包括直播营销平台自营责任、无法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信息时的先付责任、未尽食品经营资质审核义务的连带责任以及明知或者应知不法行为情况下的连带责任。
四是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司法解释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哎呀,这个规定绝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合同效力问题,你刷单形成的皇冠、钻石等级,消费者买了商品,随时可以认定无效,不用承担责任,厉害,网络商家害怕不?
五是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针对平台内经营者开设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第11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作出虚假宣传等,平台内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第12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明已经标明了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并且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同时给法官留下了自由裁量权空间。解释规定,如果直播间运营者已经尽到标明义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交易外观、直播间运营者与经营者的约定、与经营者的合作模式、交易过程以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予以认定。
说在后面,马上就要3.15晚会了,最高法出台如此接地气的司法解释,真的是为了消费者考虑,规范网络营商环境,必须点赞!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更多的人知道!
涉外法治沙龙
网络购物本来就质量堪忧,主播带货跟可能有欺骗性,消费者会因信任主播而忽略产品质量。新司法解释非常及时👍 主播对司法解释的解读非常到位!
勇叔法言 回复 @涉外法治沙龙:
谢谢支持
沪晓律
消费者有福了
勇叔法言 回复 @沪晓律:
谢谢
安清心
总结到位!
勇叔法言 回复 @安清心:
谢谢
勇叔法言
马上就要3.15晚会了,最高法出台如此接地气的司法解释,真的是为了消费者考虑,规范网络营商环境,必须点赞!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更多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