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比任何人都清楚,科学与数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永恒,它们远非过眼烟云的帝王权力所能比拟,也超过普通人的技艺以及不起眼的自娱之作。牛顿相信只有如神一般崇高的人,始能获致这些发现,唯有接受了宇宙智慧之人,才能得到如此成就,这智慧比神授君权更为珍贵。
不与逝者为敌。
——麦考莱
德国数学家兼自然哲学家莱布尼茨于1646年生于莱比锡,其父是一位伦理学教授。他成长于一个严谨、虔诚的路德教派家庭中,终生维持着传统的宗教热忱。他也是早年丧父,并和牛顿、弗拉姆斯蒂德以及那时期的许多知识精英一样,在接受正规教育之前先读书自修。他进入莱比锡大学修习法律学位,成绩优异,未满20岁就已经通过博士资格鉴定。然而,按照该大学的规定,莱布尼茨因为太年轻而不能被颁授博士学位。他一气之下离开莱比锡,去自由之都纽伦堡,于1666年在纽伦堡的大学完成博士论文《论繁杂案件》。由于立论精辟,他不但获得了博士学位,同时还被邀请担任教授。莱布尼茨婉拒了教授职位,转而选择了他感兴趣的科学研究。莱布尼茨在进入莱比锡大学之前,就对数学及科学很感兴趣,他已经熟读了伽利略、开普勒和笛卡儿等大学者的经典名著。他和牛顿一样,在整个大学里的正规课程修习期间,不断地私下进行研究工作。他特别感兴趣的是逻辑学,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写了一篇论文,题目为“论结合的艺术”,许多学者认为这篇论文为现代的电脑提供了理论雏形。
有些人认为,莱布尼茨可以和牛顿并肩。牛顿的一位传记作者甚至说:“他们两人是全欧洲最了不起的天才,不只是在他们的年代,甚至包括历史长河中的各个时代。”另有一位作家也形容莱布尼茨为“历史中最伟大的通才之一”。莱布尼茨和牛顿一样具有多方面的才能。他精于行政管理,曾有一个短暂时期受雇于美因茨的选侯舍恩博恩,担任律师兼驻巴黎的外交代表。他的手艺精巧,自制了一台实用的计算机器,这使他在1673年第一次游历伦敦时,就被推荐为皇家学会院士。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位逻辑学及数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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