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债务与股本和盈余比例最多为60%:40%的上限标准,即【债券类债务达到】股本和盈余总量的1.5倍, 要比收益至少为利息费用的1.75倍的下限标准更为严格。 原著中后一句话, “或者股本和盈余总量的三倍”, 也省略了【债券类债务达到】股本和盈余总量的三倍, 因此理解起来很让人费解。 我个人的理解是:搞翻译的人并不懂投资, 特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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