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分段译解:第三章积善之方第11小节

2023-08-15 15:00:0503:1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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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屠康僖公,初为刑部主事,宿狱中,细询诸囚情状,得无辜者若干人,公不自以为功,密疏其事,以白堂官。后朝审,堂官摘其语,以讯诸囚,无不服者,释冤抑十馀人。一时辇下咸颂尚书之明。

  公复禀曰:“辇毂之下,尚多冤民,四海之广 ,兆民之众,岂无枉者?宜五年差一减刑官,核实而平反之。”

  尚书为奏,允其议。时公亦差减刑之列,梦一神告之曰:“汝命无子,今减刑之议,深合天心,上帝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是夕夫人有娠,后生应埙,应坤,应埈,皆显官。

译解:

浙江省嘉兴县有一位姓屠,名叫康僖的人,起初在刑部里做主事的官,夜里就住在监狱里。并且仔细的盘问囚犯,结果发现没罪而被冤枉的,有不少人;但是屠公并不觉得自己有功劳,他秘密地把这件事,上公文告诉了刑部堂官。

后来到了秋审的时候,刑部堂官,把屠公所提供的话,拣些要点,来审问那些囚犯。囚犯们都老老实实的向堂官供认,没有一个不心服的。因此,堂官就把原来冤枉的,因为受刑不住被逼招认的,释放了十多人。

那个时候京里的百姓,都称赞刑部尚书明察秋毫。后来屠公又向堂官上了一份公文说:在天子脚下,尚且有那么多被冤枉的人;那么全国这样大的地方,千千万万的百姓,那会没有被冤枉的人呢?所以应该每五年再派一位减刑官,到各省去细查囚犯犯罪的实情,确实有罪的,定罪也要公平;若是冤枉的,应该翻案重审,减轻或者释放。

尚书就代为上奏皇帝,皇帝也准了他所建议的办法;就派减刑官,到各省去查察,刚巧屠公也派在内。有一天晚上屠公梦见天神告诉他说:你命里本来没有儿子,但是因为你提出减刑的建议,正与天心相合;所以上帝赐给你三个儿子,将来都可以做大官;穿紫色的袍,束金镶的带。这天晚上,屠公的夫人就有了身孕;后来生下了应埙、应坤、应竣三个儿子,果然都作了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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