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尚方剑
来历
“尚方剑”,俗称“尚方宝剑”。尚方是一个官署名,颜师古注《汉书》曰:“尚方,少府之属官也”。尚书是少府的一个属官,“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到明朝才废除。尚方就是制作御用的刀剑师傅的代称,制作出来的剑自可称做尚方剑。但是这种称谓,只是字面意义上的“尚方剑”,并不具有文化政治内涵。具有政治涵义的“尚方剑”制度成熟于宋朝时期。
五代时皇帝多在军中,故设有“带御器械”之职。宋代沿袭,非极亲近之人,不令其在左右持带武器作侍卫。按宋制,武职充任的最亲信的近侍,为“带御器械”。“尚方剑”说法萌芽自“带御器械”制度,渐渐演变才成为了“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
宋时“尚方剑”还有另一种意义,即“内使系统”。出讨大将持尚方剑的制度应该渊源于“带御器械”中的“武干亲信”。但是“带御器械”“或以内臣为之”,这就发展成为持尚方剑的“内使系统”。宋内臣临时出使监军,大概就属于“军中差遣或外任”之一种,而监军者有以“御剑”加重权力资位的。
以后武将统兵出征或者朝廷干员由皇帝亲自任命办差,就有了携带尚方宝剑的传统,有时还写上“钦命某某官员”等字号以示天威。戏曲中手持尚方宝剑的官员下地方办差都代表着朝廷钦命,是可以先斩后奏的。
历史上的尚方剑更多地体现了“钦命”、“如朕亲临”的绝对权威,凡地方从属不管对错皆惟命是从。官场上的“尚方剑”代表着权力主官的意志,说一个人有了“尚方宝剑”,通常是说他获得了上级权力部门领导的直授特权,或者可以直接代表上级本人处理问题。
事典
北宋包拯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担任开封府尹的时候,碰上的第一个案子便是“百寿图”案。案件起因是右丞相庞吉每年分别在春、秋两季做一次寿,借此受文武百官的寿礼及市井商号的贿赂。这年秋季庞吉又要做寿,左丞相展文祥用上好宣纸亲笔题写了一首打油诗:“指日高升是何因?官极位显不为民。诈取双寿吸民膏,财欲熏心法外人”,起名为“百寿图”,亲自送到庞府,想借此嘲笑庞吉,为同僚们出口怨气。当这幅百寿图悬挂在寿堂中间时,庞吉才发现展文祥是在骂自己,恼怒万分,撕碎“百寿图”,当声呼喝将展文祥拿下。随即同几个奸臣同党密谋,以贪赃枉法的罪名,把展文祥打入牢房。展家不服,直接告到宋仁宗御前,于是,宋仁宗将这件公案交给包拯审理,要包公判断出个是非来。
由于庞吉是右丞相,展文祥是左丞相,哪个官职都比自己大,包拯知道要处理这样的大案没有特权和重刑,是制服不了奸臣的!弄不好,不仅会身败名裂,甚至连脑袋也会搬家。于是,他将自己的苦衷向八贤王赵德芳倾诉。八贤王立即为包拯请得皇室三道御札。八贤王交给包拯的这三道御札,使包拯有了先斩后奏的大权!
包拯当时回到府里,心想:这三道御札明明是三道圣旨,八贤王为什么偏偏说是三道御札,这不是提醒自己在“御札”,二字上做文章么?包拯和他的谋士公孙策一商量,于是借“札”与“铡”同音,就把这三道御札打造成三道先斩后奏的御铡。由公孙策领命设计监造,然后抬上金銮殿,仁宗一看,龙头铡把双须扎,刀光阴森令人怕;虎头铡上头顶王,梨木台床黄铜镶;狗头铡上尖嘴巴,榆木台钉似马牙,高兴地说:“包爱卿,这三口御铡造得如此之好,我大宋朝指日便当中兴。朕再赏你三身御服,晓喻满朝文武,今后不论是谁,都得遵守国家法纪,若有犯者,定铡不饶!”
有了仁宗的这一番金口玉言,这三口铡刀就成了有权先斩后奏的御铡,它使包拯如虎添翼,威坐开封,不但断了庞、展两家的案子,而且以后一直用它铡贪官,斩国戚,除劣绅,为民申冤除害,留名青史。
包公的三口铡刀,是朝廷钦命执法大臣对付腐败官员的武器。民间野史和宋戏中,更有八王赵德芳手中的“金锏”可打“昏君”的传闻。这样的传闻,只能是民间逸趣而不可能是正史。“尚方剑”再锋利,不过是代表皇家威仪,至多算是皇家授权用来立威、治军、治吏的一种手段罢了。尚方剑用罢,是要归还给皇家的。至于民间百姓传闻的某退休官员,身受皇家恩赏的龙头拐杖之类,那不过是用来吓唬吓唬一般老百姓而已,当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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