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劳动合同并拒发工资?
受疫情影响, 张三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施行的防疫措施,单位被迫自2020年2月3日起停工。单位人力告知张三因为单位在2月份因政府疫情管控停工,张三并没有上班,所以劳动合同当月中止,故不予支付当月工资。
问:用人单位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劳动合同并拒发工资?
答:劳动关系是一种从属性的不对等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则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生存权。劳动报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即使出现不可抗力,劳动者的该项权益仍需予以维护。故并疫情无中止劳动合同一说。更不能以此拒发工资。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