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音频列表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 2023-01
查看更多
声音主播
简介:70后之首!烧过锅炉、采过油!第一学历仅初中!1993年4月参加法律专科全国自考,1995年10月专科毕业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一次通过。践行终身学习,先后取得经济法、行政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律四个自考本科学历,获得文学、法学、管理学三个学士学位。为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两门课程编写10万字辅导材料并赠送盘锦考生,合格率和考分显著提高。2011年第四届全国优秀自考生评选获得高尚品德单项奖。2010年至2012年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多次入选某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坚信力量越大,责任越大!不把学识和能力只作为谋利或谋生的手段!个人利益应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