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懂阅读(上):在书店里谈恋爱+我曾经读过的热爱

2023-07-18 15:36:5516:46 55
声音简介
1.在书店里谈恋爱
书店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每次进去我都会不自觉地一本正经起来。这种感觉,就如同进到一座教堂或者寺庙,呼吸声音大一点,都唯恐惊醒了那些文坛大家。行走在书架间,就仿佛在参加一场论坛,尼采自顾自地盯着天,叔本华唉声叹气地看着地,但丁闭着眼穿梭在自己构造的天堂和地狱间、莎士比亚旁若无人地念着台词"生存,还是毁灭"….
记得自己看完《博物馆奇妙夜》后,也幻想着晚上书店门一关,所有作者和小说里的人物都苏醒了过来,想必也是热闹非凡的。在书店里浸润的时间久了,渐渐觉得挑书这件事其实跟挑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刚进书店,觉得混混沌沌,放眼望去满是各形各色不同装裱风格的书、琳琅满目的人,会立刻产生置身一片森林的焦虑感,完全不知道该去往哪个方向,也不知道该读哪一本。这就如同一个人撸起袖子准备谈场恋爱,凭借本能冲动,就觉得应该找人来爱,但至于找什么样的人,则完全没有概念。
一个人若不知道自己内心的真正需要,就很容易迷失在这茫茫的人山书海之中,于是就只能凭感觉行事了。
这时突然发现,很多人都涌向了摆在门口的畅销书摊。这些书大多已经被翻得不成样子,黑黑脏脏的,谁都可以摸,谁都可以看,它们也都来者不拒,真是毫无书格。就如同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到哪里都受欢迎,每个人都说他好。跟这样的人一起出门,你会发现,他的朋友非常多。但就因为他的朋友多,他也对谁都热情。因为他的博爱,让你觉得这份爱并不珍贵。经常看着他周旋于各种场所,各种关系都拿捏得当,觉得他的确神采奕奕,同时心里也觉得跟他走得越来越远。
真正的爱人,是会把世界分成你和别人。如果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那他真正爱的人是自己,因为他需要的是存在感,需要所有人都要对他释放出爱。
这种书,不看也罢,干吗凑这个热闹。这种人,不爱也罢,干吗犯这个贱。
转身离开畅销书区,觉得自己不应该爱一个大家都觉得该读的书,应该有自己独特的品位。好在这世界上不只有一类书,其他书架还有哲学书,有散文书,有小说,有心理学书,有经济书,有艺术书……只是,靠近它们前,你要先了解它们大致的特点。
哲学书类型的爱人,比较刻板,没什么生活情趣,凡事都一板一眼,做人也认认真真。他们奉行"懂我的自然懂,不懂我的我也懒得瞎嚷嚷"的原则。这种爱人喜欢安静,热衷独处思考,不善交际。跟这样的人相爱,好处是不用猜来猜去,反正你也猜不懂,不好的地方在于,他们也的确属于禁欲系。你想想康德,老头子孤独生活"一被子",真的,他只有一条被子。你大约就可以联想出哲学类型爱人的特点了。
散文书类型的爱人,精灵古怪,都是风一样的,热情了飘忽而至,你想腻歪了他又随风而去,或近或远完全由他的心情决定。这类爱人生性浪漫,喜欢新鲜刺激,不拘泥于教条般的生活。跟这类爱人相爱的好处是生活处处是惊喜,如果他休息你上班,你下班回家一看,都认不出你的家,床变成餐桌了,餐桌变成书桌了,书桌变成厨房了。不好的地方在于,你要能跟上他的节奏,否则,他就觉得你不是他的灵魂恋人了。
小说类型的爱人,喜欢用上帝的视角看待人类,觉得一切都必须被他掌控。你下班不回家跟谁去聚餐,聚餐的人都有谁,餐桌上都聊了些什么,都要一清二楚。如果他觉得对你失去了控制,这书要么就写成了惊悚类,要么就写成了警匪类。跟这类人相爱的好处就是省心,他会安排好一切,比如旅行的各种行程攻略他都会安排得一清二楚,不好的地方就是你也就基本没有了自由。对他来说这美其名曰叫"爱",对你来说这很可能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奴役"。因为任何人都是他小说里的人物,都必须受他摆布。
心理学励志书类型的爱人,每天都充满了正能量,喝杯雪碧他们发朋友圈都给人感觉像喝下了整个银河系。那感觉就如同跟你相爱的,是一本《心理学百科词典》。他们每天不知所云地哼哼着各种神神叨叨的名言警句,如果你有困惑他们立刻就可以化身精神分析专家或临床心理学医生。他们上班第一件事往往就是跳《感恩的心》或《我真的很不错》。跟这类人相爱的好处是不缺鸡汤喝,每天都打着鸡血跟着他去战斗。不好的地方在于岁数大了还这样,一起出门会被人当成精神病,因为朋友聚会有人叹息一声,他就可以说半个小时各种心灵药方。
经济管理书类型的爱人,其理性胜于感性,任何生活中的问题到他们这里都会演化成公式、定理和模型。他们在乎效率胜于一切,过日子全是利益的衡量:我做了饭,那你要洗碗,我洗了碗,那你要拖地。总之,过日子必须要符合经济学原理,公平很重要。跟这类人相爱的好处是不用你理财,每分钱用到什么地方,他们都运筹帷幄。不好的地方在于这类人因为太在乎钱,往往让生活失去很多乐趣,比如花钱的乐趣。
我想每类爱人,就如同每种类型的书,就跟你一样有个性。所以,每个人要找到想读的书或想爱的人,就必须要知道自己是什么类型。
最佳的读物是读起来让人感觉似懂非懂,说明作者比自己高明那么一点点。读这样的书,自己才能成长。最佳的爱人是自己欣赏的,自己欣赏说明他身上有闪光的地方。跟这样的人相爱,自己才会心甘情愿被俘虏。
2.我曾经读过的热爱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还记得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怎么来的。在我的童年时代,家里几乎是没有书的,只有报纸,其实报纸都是稀缺品,因为报纸是可以贴墙上做装饰用的,甚至连农器具都没有,因为都归大队共有。我们家住在大队的仓库旁边,仓库有个窗户,窗户小得只有孩子才能钻进去。所以,那里面承载了我对乐园的所有期待。
我自然对农器具不会有太大兴趣,我唯一的兴趣就是仓库里的一个木头箱子,里面几乎装着我们村里的所有书。现在想来,大约有一百本,基本上都是小画书。隔三差五,我就去掏一本带回家,怕被发现,看完再还回去。一直没舍得还回去的就是一本《西游记》,里面配了插图的那种。没事儿我就躺在麦秆堆上看书,跟着孙猴子去闯荡世界。
我们村子很小,但我的世界通过《西游记》这本书变得很大: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个女儿国,那里没有男的,我把这事儿告诉我们村子里找不到媳妇儿的人,他们也都觉得很神奇;我也知道西方有个极乐世界,住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法力无边,我把这事儿告诉我母亲,直接就改变了她老人家的信仰,从每逢春节她拜的众多道家神仙里赫然多出了一位佛家的人物。大人们每问我一次神话典故,我就翻一次《西游记》,直到最后如数家珍。以至于后来,我写的第一本书就是《水煮西游记》,跟此有直接的关系。
《西游记》陪伴了我的童年,而武侠小说则几乎贯穿了我的少年时代。我记得非常清楚,读四年级的时候,我从父亲的包里搜出一本《江湖夜雨十年灯》。他白天看,我晚上就躲被窝里用手电筒看,每看个十几分钟就钻出来透口气,以至于做梦全是武侠江湖的事情,觉得这世界的某个幽谷中一定有一位仙风道骨的高人,这位高人有本功夫秘籍,只要我能拿到就可以行侠仗义。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满足,虽然当时的日子很清贫,但只要我努力,一个机遇就可以改变我的人生轨迹。父亲在听完我的高谈阔论后,又把包里的书换成了《七侠五义》,也给了我不用钻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的特权,因为那样他觉得太费电池。
那时候,我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把地瓜埋在坑里,上面点上火,伴着烤地瓜散发出的香味,盘腿读着书,跟着武林豪杰走遍大江南北,匡扶社会正义。因为我读书多,知道的故事就多,我渐渐就成了村子里同龄人的"带头大哥",除了捉迷藏、弹玻璃球这类常规游戏,就是我的读书会。那时候,我感觉自己比坐在公堂之上的包拯大人都神气。
后来,我成了文科生,又从事了老师这个职业,这跟我父亲用武侠诱惑我有莫大的关系。因为做老师,经常会去不同的企业和学校讲课,所以出差也极为频繁。无聊而又漫长的旅程,是读书的最佳时刻。每次出门前,我都会站在书架旁挑书,那感觉就如同一位君主在决定带哪一位妃子出巡。
我带出去次数最多的一本书,就是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甚至有时候发现忘记带了,就临时在机场买一本。这本书仿佛成了我的某种精神寄托,因为觉得其他书都太过浅薄,无法与我进行深层次的交流。
旅途中的阅读给了我很大的慰藉,所以不管是飞机晚点了,还是约的人迟到了,我从包里拿出书就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现实的世界跟我童年时候的或许一样,充满了挫折与阻碍。但每次把一本书托在自己手心里,就觉得生活有了无限可能。
只要对阅读保持着热爱,现实就蹉跎不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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