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圆”岂能“内方”
文:陈思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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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有些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步入一个误区,即搞所谓“外圆内方”。外圆,就是在对外打交道时,灵活对待;内方,就是自己内部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有例在此:某市出台禁酒令,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接待市外客人除外)。各级各部门纷纷发文件仿效,在一些县级部门和乡镇,括号里的内容被分别改成(接待县外、外单位、乡外客人除外)。结果,客人不断,接待不止,工作日照样饮酒。
主张“外圆内方”论者,本意是想内外有别,既照顾了来客,又洁身自好。但“外圆”未必能保证“内方”。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倘若允许“外圆”,客人要吃“山珍海味”,你陪吃;客人要拿高档礼品,你公款奉送;客人要各种“服务”,你帮助“牵线搭桥”。与这样的客人打交道,久而久之难保洁身自好,潜移默化中自己也被“外圆”了,“内方”岂不是自欺欺人?另外,倘若各地各单位都允许“外圆”,人人在“外圆”的圈子内,哪里还有“内方”的净土?
反腐倡廉需要全党全民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树立良好风气。中纪委曾下文明确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这里说的“禁止以各种名义”,就是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外圆”,都必须遵守廉政纪律。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并严格要求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保持一方净土,同时,也要自觉抵制社会上所有不良行为,绝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投其所好、随波逐流。只有人人都没有“外圆”的条件,全社会风气好转了,坚持“内方”才有保障。
【制作团队】
值班统筹:丁艳 | 主播:默涵
剪辑:张文哲|审听:江淮杂志
编辑:小果| 审核: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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