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口县财政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三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管好用活各项财政资金,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加大农业农村投入,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和支持产业发展。2023年1-11月,湖口县农林水支出5.5亿元,并确保全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投资1.35亿元,建设4.5万亩高标准农田;县本级安排农业农村专项1亿元,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382万元,安排产业发展项目3106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7.71%;累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5724万元;安排县本级专项1000万元,整治清淤山塘200余座;发行地方专项债券1.112亿元,支持湖口县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二、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2023年湖口县投入8447万元,用于农村综改、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改革、三线整治、美丽乡镇和活力村庄等项目,完善乡村功能,提升乡村环境;投入3000万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后,财政部门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第一时间拨付资金。二是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专项资金的下达、分配、使用、支付等全流程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对照上级巡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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