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为什么王要赏赐这位吕呢?古籍记载,周穆王曾命吕伯制定刑法
由于距今年代久远,听友一听到周穆王大多会一头雾水,但是如果提及《八骏图》您可能就耳熟了,传说中八匹骏马的主人正是这位周穆王。顺便说些驾驶八骏的车夫叫做造父,祖上是商代贵族飞廉和恶来,因为辅佐商王对抗周被剥夺了爵位,后代靠祖传的养马手艺混口饭吃。造父后两支后代发展的不错,一支姓赵,辅佐晋文公之后列为晋国卿大夫,后来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之一的赵国。另一支姓赢,保护周平王东迁之后被封在了秦地,也就是后来的秦国了。
周穆王名叫姬满,是西周的第五位君主。《史记》记载:“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穆王立五十五年,崩”,50岁登君主位,在位55年,活了105岁,因而也是一位长寿的君主。
生逢西周鼎盛时期,这位周穆王在历史上也留下了很多传奇故事,战国人编写成了一部《穆天子传》,流传至今。
在他的传奇人生当中,最引人注目,也常被史家批评的,就是常年在外巡游。
在《穆天子传》的第三卷中,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周穆王西游到“西王母之邦”的故事。其中写道,在某个甲子这个吉日,周穆王到西王母那里做客,拿着白圭玄璧会见西王母,并送了很多礼物,西王母拜了两拜接受了这些礼物。第二天,周穆王与西王母在瑶池上饮酒,西王母为周穆王作歌,唱道:“白云在天,山陵自出。道里悠远,山川间之。将子无死,尚能复来?”这首歌成了至今为人传诵的最美离别诗。
不过由于周穆王长期外出巡游,致使国家由盛转衰,到了他统治的晚期,各种矛盾不断激化,这就引出另外一个重要人物——吕伯,《史记》中将他记为甫侯。
在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中有一篇为《周书·吕刑》,其中讲道,吕伯劝导周穆王研究夏朝以来的刑法,后来制定了吕刑。其中提到当时周穆王已经很老了,还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刑法,来管理国家。
《史记》进一步讲清了制定吕刑的起因,即“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也就是说,当时诸侯间经常闹矛盾,吕伯给周穆王出主意,周穆王才让吕伯制定刑法。
据介绍,史料记载,这部吕刑多达三千余条,但是它的正文却早已失传。
从《尚书》和《史记》的记载来看,吕刑以文字的形式,在刑法中正式规定了“五刑”。这五种刑罚其实早在夏朝就已经出现,是五种残破人的肢体的肉刑,不过,直到西周穆王时期才正式以文字记入吕刑。
当时的所谓“五刑”,是指墨、劓[读yì]、腓[读fèi]、宫、大辟,按照所犯罪过,对犯人处以由脸上刺字,直到杀头逐步加重的处罚。
从史料记述来看,吕刑还规定了可以用缴纳赎金来替代刑罚的条文。
在西周吕鼎上,我们通过铭文可以知道,吕伯受到了周穆王的奖励。而三卣酒、三十朋贝是当年周王对臣属给予的很高赏赐,这份荣耀足以值得铸鼎铭文来纪念,让子孙后代都知道这件事。吕伯本人肯定也认为,他做的这件大事,足以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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