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聊到“伯爵董事长苏逸文登场”,并分析了“同样是以小博大、杀富济贫,为何丁元英不将目标定为资产规模更大、市场份额更高的伯爵”的可能原因,一句话概括即可:
乐圣适合,伯爵不适合-即“皆有因缘注定”
本期我们聊一下伯爵苏逸文为何要650万收购格律诗?
苏逸文看了一眼刘部长,示意他继续发言。
刘部长说:“乐圣一次性卖给格律诗1000副套件显然是在利用对方的幼稚和盲目,格律诗事件也就有可能是一次简单的清仓甩卖。但是,基于什么人做什么事这个守恒定律,只要我们看看组织、策划格律诗事件的核心人物是何许人,真相就一目了然了。我们知道格律诗的幕后人物是丁元英,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此人,此人是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就职于柏林H.N.S国际金融投资公司、北京通达证券公司、柏林《世界经济周刊》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员。此人在1994年6月创办私募基金,据业内人士估计,私募基金受托资本最少超过2亿人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股市至少卷走2个亿。此人性格孤僻,不善交往,也没什么名气,但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有一个共同评价--鬼才。面对这样一个鬼才,我们还能说格律诗事件只是简单的清仓甩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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