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我)小学毕业了,由石龙公社领导安排到缝纫社当学徒。当时乡政府改称人民公社。当时12岁不到一点。当学徒是不发工资的,在食堂吃饭,吃饭也不交钱。公社化嘛。整个场上80多家人就在场中心商店成立了一个食堂。1958年是每个家里的粮食、副食、猪、家禽等都挑到食堂去,所以58年大食堂的生活比较好。有油炒菜,三天一顿肉,饭是每人一个沙盅,大人一盅三两米,小孩儿每盅二两米。
缝纫社有14个职工。其中有三个老师负责裁剪,其余的负责缝制,是用缝纫机缝制,另外有三个学徒娃儿,都是小女孩,12岁。有我、赵富荣、张华。整个缝纫社前面一个厂房是负责接衣服,就是为人量尺寸、裁剪,有两个老师,带我一个学徒,其余大部分职工在后面的一间约200平米大的楼上工作。
学徒的工作就是杂工,每天清早挑完两挑自己用水后,大约7点以前,到缝纫社开门、扫地、抹桌子(叫做按桌,是一张长条形的木板),生熨斗(就是烫衣服用的熨斗,要用干炭火),洗浆槽,(就是装浆糊用的,用楠竹剖为两半,做成的像箭头形状的浆板),擦缝纫机,上油。等这一切做完至少要一个钟头。然后等老师们来上班,老师上班了,我们当学徒的才去吃饭。在缝纫社工作,白天除了吃饭没有休息时间,晚上老师加班,我们也加班,有时要加班到11点过,那时没有加班工资,也没有工作餐。平时的工作就是不停的锁扣眼、钉扣子,铺棉花。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和老师、师娘一起给棉衣铺棉花。师娘逗我说:“李明,你看能把这棉花点燃吗?”我撕了一小点棉花,就着煤油灯一点,那时还没有电灯,棉花易燃,迅速烧着了我的手,我赶紧一抛,带着火苗的棉花落在了我正在铺的棉衣上,火苗呼呼的蔓延开来,老师赶紧跑过来,动作很敏捷的,迅速抓起已着火的棉衣抛到地上,用脚踩,师娘也赶忙端来水,把着火的棉花淋熄灭了。我吓哭了,老师批评师娘说,你是大人,哪有这样逗小孩儿的。老师没有批评我,他是施老师,师娘姓李,我喊他大孃。事后想起,可怕。冬天是缝纫社加工工作棉衣的季节,整个厂房全是堆得像小山头一样的,一捆捆用裁好的衣料包裹着棉花的布棉捆,和没有裁的布料、棉花,而四周全是木板房,木地板。全场都是木板房。天,要是那晚因我的不慎造成火灾,那全场都没了。这个场面、教训,至今记忆犹新。
由于我是在裁剪老师身边工作,老师在用画粉画线,我就看,领悟,后边儿要高一点儿,下颌要低一点儿,门排下端要大一点儿。抬肩斜一点儿,腋窝要前块儿大一点儿,弯要斜,等等,穿起来才伸展。我在缝纫社只当了一年多一点儿的学徒,但我却会裁缝衣服。而那些负责缝制衣服的女工有的却一辈子不会裁剪。因为不用心,衣服上面已经画好了线,她们只知道照着画线缝,却不去领会裁剪技巧。这一年多的学徒为我后来自己缝制衣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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