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严厉打击超速、驾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区间测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2024年5月1日0时起。
二、抓拍地点:省道219线184公里500米-省道219线190公里600米,全长6.1公里。
三、限速值:80公里/小时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通行规定通行,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24日
供稿|交管大队
总审|周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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