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
更新时间:2022-09-05 20:00为您推荐民诉法免费在线收听下载的内容,其中《民诉带背14(执行程序二)——案外人救济专题》中讲到:“零七类民诉法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地对不对,那么当时零七类民诉法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地法院裁定终止驳回后,与原判无关的另行起诉,原判有错的再胜,这是零七民诉法规定...”
零七类民诉法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地对不对,那么当时零七类民诉法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地法院裁定终止驳回后,与原判无关的另行起诉,原判有错的再胜,这是零七民诉法规定的

民诉带背14(执行程序二)——案外人救济专题
13:09/17:36
3832
我们民诉法能管得着中国的所有法院,但中国民诉法管不着外国法院因此涉外纠纷挡不住的平行诉讼,平行审平行判,甚至挡不住一个纠纷,出现两个以上的冲突性判决,这是挡不住的

11【音频】2022年瑞达客观精讲班三国法-杨帆【一手更新】
64:30/97:57
59
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于申请执行的期间规定如下一,无论申请人是谁,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为可变期间。具体而言,是以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

法考民诉法执行
00:34/43:11
79
我们首先讲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和解调解诉讼跟仲裁之后,我们回顾了民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同等对等原则别人的原则出关于原则诉讼,诚信,检查,监督以及专门讲解的法院调解的原则

06.韩心怡讲民诉法之客观题重难点第六讲_音频
43:33/46:33
1
很多考生问我老师民诉法的备考主观题作答的时候,我要不要写依据民诉法解释依据证据规定,第多少条,我告诉你,我大胆地告诉你,答案是不用,为什么,因为诉讼法的法条非常零散

民诉主观题案例与答题技巧杨洋01
31:32/50:54
232
在总论当中,我们首先讲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解,调解仲才和诉讼之后,讲了民诉法的七项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同等对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诉讼,诚信,检查监督和法院调解的原则

08.韩心怡讲民诉法之客观题重难点第八讲_音频
49:45/56:04
1
在现行民诉法司法解释二百四十七条下听清主观题备考必备法条司法解释二四七条司法解释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要想构成仪式,要想构成重复起诉,一般要满足几同说三同说我们叫三同说哪

民诉主观题案例与答题技巧杨洋01
17:26/50:54
232
二,涉及到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我们按照民诉法和民诉解释的规定,我们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爱的,那么请注意就算不开庭,也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2【音频】2022年瑞达客观精讲班民诉-韩心怡【一手更新】
57:33/93:56
36
本院认为,执行法院能否继续执行,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己付款但迟延履行和解协议
11:35/23:23
78
两个日本人在中国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其中一个人把另一个人追尾了,那这个其中一个日本人就把另一个日本人告到法院。他们两个跟法官说是法官,我们都是日本人,我们就选择适用日本民诉法可不可以

01.第1讲 基本理论
06:29/34:20
1
故执行和解协议应当在执行中形成本案中和解协议,在一审诉讼中形成其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亦不能适用民诉法解释第四百七十条、四百六十七条关于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的规定

达成执行和解后,能否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26:52/33:31
69
你找条文的序码条文的序码用一个括号卸载最后的答案之后,参见民诉法第多少条参见民诉法解释第多少条。而为了你们把控主观题核心的法条,我们这本书当中,它的第二部分叫做主观题,必备法条边

民诉主观题案例与答题技巧杨洋01
32:52/50:54
232
首先,我们看一个执行分配方案的异议之诉,那么被执行人对于执行分配方案的受偿顺序和各个债权人之间的分配金,如果提出异议的话,对于分配方案的这个内容不符服务应当按照民诉法解决

执行异议和复议以及另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要点-1
00:02/02:59
1572
民诉法二六六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刊登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11【音频】2022年瑞达客观精讲班三国法-杨帆【一手更新】
60:32/97:57
59
那么接着来看,第二坨涉及到民诉法的性质和道理的问题,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民诉诉讼法它的性质,那么请各位注意当分类标准不同的时候,我们对民诉诉讼法性质的界定也是不一样的

2022年瑞达客观内部基础强化民诉-韩心怡01
27:05/189:20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