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宇相信昨天好多成都父母的朋友圈圈都被一条消息刷屏了哈:那就是备受关注的《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方案明确,成都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不晚于4月。
听到这个消息,我相信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很多家长朋友们特别是双职工家庭肯定是欢呼雀跃的:官方带娃来了,解决了我们上班溜号出去接娃放学的大问题啊!但是也有不少家长担心:课后服务得不得变成“变相补课”呢?服务收费是咋个收呢?除了家长,学校、老师老师也头痛:学校自己搞课后服务还是委托第三方呢?安全责任咋个划分?老师多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咋个记报酬呢?
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一条条来理,听听教育部门怎么规划,怎么解释的吧。
首先是:课后服务时间主要为学生提供哪些服务?教育局的实施意见上就说了:主要以课后托管为主,可以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但是,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哪些学生可以参加课后服务?时间如何安排?根据《实施意见》,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在时间安排方面,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权威部门发声,“官方带娃”当然是好事,但是否意味着学生是不是必须参加课后服务呢?答案是否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面向有需求的学生,严格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家长最最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来了:申请课后服务需要交纳费用吗?答案是:需要!《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由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坚持“公益普惠”是我省组织课后服务要遵循的首要原则。
好,中小学下午放学时间早,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困扰着众多家长。新政策的出台对双职工家庭来说是利好信息,但根据之前的媒体调查,家长的需求也是“众口难调”,有的家长觉得现在竞争压力很大,希望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能多一些主课的辅导。有的家长又希望课后服务不要变成“变相补课”,应该让孩子提高综合技能。
而从教师那一方来说,很多一线教师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课后服务有心无力,教师普遍参与积极性不高,“更愿意第三方机构介入”。
从校方来说,采访中,不少学校校长坦言:家长盼望学校开展课后托管,但学校却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比如,担心课后服务变成语数外学科辅导,让孩子少了运动时间;在校老师没有精力和兴趣参与;教师薪酬如何具体划分?让校外培训机构介入,又担心安全问题……
从之前我省其他几个城市试点的情况来看,因为课后服务问题,滋生的一些列“责任不清”、“收费补课”、“老师不够”,部学校课后服务沦陷为集体教学“补课”等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相关教育专家表示,依托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是破解“三点半难题”的最好办法。但如果不规范管理,学校课后服务会成为家长、社会诟病的又一个矛盾点。做好课后托管服务,光有学校参与远远不够,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学校、家长等方面合力为之。课后服务未来落地以后效果到底怎么样,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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