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限法条磨耳朵(34):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总第94期)

2023-05-25 18:46:5604:28 7806
声音简介

十四、重整程序

1.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2013年、2009年)

2.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13年)

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2009年)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在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批准该重整计划。(2009年)

5.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2009年)

6.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证券监管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会商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参考专家咨询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2013年)

 

十五、和解程序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2009年)

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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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_rt

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丁香_rt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清偿, 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批准该重整计划。

菀菀类卿369

感谢小黄老师!辛苦啦

小四川_xn

老师辛苦了

小妮子_acx

辛苦啦,声音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