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话题源于前几天我本人偶然间看到的一档军事节目,其中提到1998年美军轰炸我国南联盟大使馆,特别强调“大使馆是我国的领土”,当时我就觉得这个说法不太准确,今天我们就跟大家聊聊使领馆到底是谁的领土的话题。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国际社会到现在还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有的认为使领馆是派遣国领土,还有的说使领馆行政权属于派遣国,土地主权仍然属于驻在国,还有的观点认为使领馆的主权和行政权都属于驻在国,但是外国有外交豁免权。
关于这些观点,其实是跟对“国家领土”和“国家领土主权”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和把握不同产生的。我们说,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领土,主要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而国家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的主权,包括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事行使管辖权和对领土内的资源享有永久的所有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使领馆占用驻在国的土地而设立,可以认定不是派遣国的领土,而应是驻在国的领土。但在国际习惯法上,使领馆享有“视同”派遣国领土的权利,有关国家(主要是指驻在国)的官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使领馆馆舍,且必须承担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的步骤保护使领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1961年,在联合国主持下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明确使领馆及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在第22条规定“使领馆馆舍不可侵犯”,第29条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可侵犯”。我国1975年加入该公约,自然也承认受公约的限制。
所以,肯定的说,使领馆并不是派遣国的领土,其领土主权属于驻在国,只不过是根据国际相关法律、公约等对驻在国行使领土主权的限制。
最后回到今天话题的开篇,即我国驻外使领馆,虽然也有观点认为应该是我们国家的“拟制领土”,但我们认为,从领土主权和法律严谨性的角度上说,使领馆区域均应是驻在国的领土,而并非我们国家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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