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市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物产品质量,法律要求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取得法定资质。《建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承包方在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没有必要的资质,但是在竣工前获取了相应资质,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呢?关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虽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但在工程竣工前获得了相应资质,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为有效。
秦多多的多多情
未确定工程合同的甲方,却开始转包部分工程,这种行为签署的劳动协议是否有效
柏拉图之女
施工合同在先。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也会左右合同效力
红磊资本圈 回复 @柏拉图之女:
是的,但是根据去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如果在竣工前开发商办完工程手续的,合同还是有效。谢谢您的关注。
以我观世界
在施工时没有资质,质量怎样保证呢?在竣工前取得合同就有效。感觉这样是在拿人的性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