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单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表在施工和结算过程中,就工程质量、工程设计、工程价款、工期的调和那个、变化以及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内容达成的协议。工程签证单本质上说是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在之前的分享中,我们已经提到,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发包方)的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监理单位是发包方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以《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其他授权文件确定。如发包方已经明确给与监理单位授权允许其享有工程签证的权利,则监理单位所签署的工程签证单对于发包方具有约束力。反之,则不能认定该工程签证单的效力。
特别需要注意到的是,工程签证对于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意义重大,尤其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要求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签证,从而工程变化或损失赔偿等事宜进行证据固定,以便在未来工程决算时可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
芝蕙燓鴻
讲的很实用
沙溪岭
这种短小精湛型的课程,非常好。一节课个知识点。
红磊资本圈 回复 @沙溪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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