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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胡哥,欢迎回到我的课程,《跟胡哥学劳动合同法》。今天我们开始学习劳动合同法第48条,首先呈现法条内容。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违法终止的规定。职场上,很多单位在员工离职环节很任性,稍不注意就会变成单位违法解除、违法终止。职场上,很多HR很谨慎,也是想避开单位的违法解除、违法终止。那么违法解除、违法终止,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本条详细做了说明。我以违法解除为例来说明。
违法后果1: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多少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就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2n。那么到现在,我们已经学习了n,n+1,2n,n是经济补偿,n+1是经济补偿+代通金,2n是违法解除赔偿金。法定支付就是n、n+1、2n,没有其他。约定支付完全在于双方协商,n+2、n+5都可以。那么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就是2n了吗?不是,还有一种法律后果是继续履行。
违法后果2:继续履行。违法解除,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刚刚1年单位就违法解除,那么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到什么时间呢,到3年啊。如果是无固定呢,那就要求继续履行至劳动合同终止。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倒没有什么,单位解除错了,就回来继续上班呗,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通常会要求单位补发工资,什么工资?违法解除之日到实际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不是不想提供,而是不能提供,是单位违法行为导致的啊。于是,劳动者告单位违法解除,官司打了多长时间,单位就补发多长时间工资,单位是一边发工资给员工,一边让员工告自己,最后还是单位自己败诉,折腾这么久,员工又回来了。因此相比较2n,继续履行的结果单位是难以接受的,单位宁可给2n,也不希望员工回来。但是支付2n,还是继续履行,谁有权选择呢?
谁来选择:劳动者。本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履行或履行不能的,单位支付赔偿金2n。所以劳动者有权选择是2n?还是继续履行?那劳动者通常会怎么选择呢?我举例说明。一个工作30年的老员工,过2年马上就要退休了,每月工资5千元,单位违法解除,员工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2n呢?干了一辈子,早就烦啦。好不容易逮着单位违法解除的机会要2n,每月工资5千,30年,2n有30万,势必会选择2n。一个工作3个月的孕妇,单位违法解除,每月工资5千元,如果要2n,n是半个月工资,2n是1个月工资5千元,5千元能弥补她产期间的损失吗?产检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等,根本无法弥补,那么选择继续履行,这样期间的损失,都有权向单位主张。因此,单位说我愿意给2n,员工不同意,要继续履行,单位只能干瞪眼。选择权在劳动者不在单位。
以上分析的是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违法终止的法律后果同违法解除。
好了,开始划重点:
1、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要支付赔偿金2n,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是支付2n还是继续履行,选择权在劳动者。
最后,我想问你。法条中表述,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单位应支付赔偿金,什么是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否列举出你认为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
期待你的留言,我是胡哥,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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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如何请教问题?
小喵咪丫
胡老师,单位说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岗,但是公司用公开招聘的方法,招聘人接替我!我不同意调岗,公司变开除了,这样属于违法解除吗
听友106868689 回复 @小喵咪丫:
既然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调岗,那为什么又招聘新的人来顶替你的岗位,是因为你不能胜任工作,还是其他,这里要详细分析,单位最终解除你的理由是什么?要明确一下法律依据是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