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于2020年蔡雅奇刑法精讲教材】
1、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这是重要考点。
2、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分,也是必考内容。
3、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此为注意规定。
【内容来自于2020年蔡雅奇刑法精讲教材】
1、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这是重要考点。
2、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分,也是必考内容。
3、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此为注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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