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西藏土司制末期为背景,全书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展开,也就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的视角来陈述。小说描写了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平淡却又清晰明了。这是第一人称陈述最明显的优势,可以抛开很多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所有的情节冲突都完全围绕着主人公展开。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
在那遥远的青藏高原,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写实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拥有一切的财富和权力,在农奴体制下权威不可置疑。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的介入非常明显。书中这一关键人物便是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特派员。黄特派员想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黄特派员与麦其家的结合只是基于一个小小的报复,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而黄特派员却可以给予麦其家所欠缺的武力装备,通过支持麦其土司获得利益。而麦其土司获得罂粟的种植权,得到了短暂的辉煌。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而行,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通过麦其家的消亡这个局部描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可笑的是傻子已不记得这个仇人是怎么结下的。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一切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倒塌扬起漫天的尘埃,随后徐徐落下。
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却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是傻子,所以他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这不禁令人深思让我深思,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是很多人都说是就是吗?是因为他的行事与众不同便可以判定是傻子吗?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连跟着他的小厮也把他当傻子一样交流,傻子却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他如此明白身份的不同,只不过他没有强调在明处罢了。
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傻子冷眼旁观。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不争取,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可忽视而被迫“存在”,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终归活的坦然也死的轻松。
书中傻子最后的死亡有些令人不忍却又感觉顺其自然,一个时代的结束,一个生命的结束,似乎最能呼应小说的名字。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是那个傻子,表面上反应比较迟钝,也没有什么大智慧可以让自己显得比较重要,更做不出什么丰功伟绩令人尊重我敬仰我,那么不如就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面对现实然后随遇而安,便是做不到一视同仁,也尽量不要区别看待。不奢望去影响或者感化旁人的思想,也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合上书页,轻轻舒一口气,一个故事尘埃落定。
主播:安莉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