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通过搜索关键词查找所需购买的商品是网购中十分常见的情形。消费者在网购时,通常习惯在关键词搜索结果排名靠前的商品中选择下单购买。因此,在“流量为王”的电商环境下,关键词的设置在网购环境下对商家增加商品的曝光量、提升店铺的交易机会至关重要。电商平台亦因此推出了可自动推荐、匹配相应商品关键词的软件服务,以帮助商家推广其商品。
不少商家为了引流,在设置搜索关键词、商品标题时违反商业道德,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享有合法权利的商标、字号等作为引流关键词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抢占其他经营者交易机会,此类行为理应得到规制。
本案判决指明,商家在推广经营中设置关键词及商品名称或标题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对电商环境下商家不当利用关键词进行引流的行为给出明确的否定评价,并根据商家
不同行为模式的侵权性质,从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两方面进行了分别认定。对于被告利用推广软件的关键词匹配推荐功能设置引流关键词的抗辩理由,亦从关键词的最终设置体现了商家的自主意志等方面给出了充分的不采纳理由,令人信服。该案对常见的电商商家不当利用关键词引流行为进行了规制,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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