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2条第3款规定“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首先,只有在公司方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才能要求原告股东提供担保;其次,通常认为,公司不能无缘无故提出要求担保的请求,只有在有合理理由认为原告股东恶意诉讼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提供担保。再次,担保的范围通常认为应仅限于公司可能发生的诉讼费用,而非争议项下公司决议所涉及的标的金额。但需要特别说明,在“其次”与“再次”中提到的理解仅是刘俊海教授的学术观点,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找到明确依据,实践中对该两个问题可能会有争议。
流星雨keno
没太懂担保是什么意思?担保?
听友250947835
打卡,谢谢
大象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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