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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技术发展、信息管理能力提升的当下,为什么谣言从未消失却愈演愈烈,请用传播学理论分析其原因。
谣言是有意凭空捏造的消息或信息,与客观实在不符,又往往容易引起关注,进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下,底层技术不断完善,网络信息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但网络谣言却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伴随着频出的热点事件病毒式传播,成为网络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究其原因,可从谣言议题、传播环境、社会环境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话题热敏度与证实性偏差并存
我国学者胡泳指出,在一定的政治社会生态下,谣言可被视作一种社会抗议的形式。因而在互联网大潮之下的社会转型期,谣言往往回应了变革中人们的集体焦虑,具有高度热敏性。谣言或关系受众切身利益,能击中人们内心的痛点,如涉及贫富差距、国族利益等;或与某种价值观、生活方式相关,能轻易引发争议和大范围讨论。在此基础上,受众会进一步产生“证实性偏差”,即确立了某个观念时,便会容易接受支持这一观念的信息,而选择性忽略否定与自己看法相左的信息。因此,对于贴合人们群体情绪的谣言,反驳往往比接受困难得多。
二、自媒体注意力经济与权威信息缺位并存
“注意力经济”是指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尤其在自媒体所处的市场竞争中,流量往往比社会责任更具吸引力。因此为了追求流量变现,自媒体往往不重视事实核查,而更关注能煽动读者、引发争论的内容,于是不惜捕风捉影、炮制谣言。比如在“杭州女童遇害”事件中,以“周冲的影像声色”为代表的一系列自媒体,将矛头直指章子欣家人,称其“重男轻女”等,不仅传播了不实信息,而且给受害者家人带来了二次伤害。但好在上观新闻就此事发表了记者手记《替没有看见的痛苦辩护》,及时澄清真相、纠偏舆论。然而在更多的谣言传播中,权威信息常常在舆论场中处于缺位状态,专业媒体和政府往往错失信息公开的最佳时机,而为自媒体编造的谣言留下了生存空间。
三、主流媒体话语权旁落与休眠效果并存
社会化媒体的勃兴打破了传统媒体一元话语的框架建构,在“人人都是没有执照的电视台”的时代,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并不是天然存在、不言自明的,而是反复被冷落、质疑和挑战的。在此种情况下,主流媒体的辟谣常常无力扭转局面。同时,从长期来看,主流媒体辟谣与谣言的传播效果正如霍夫兰“休眠效果”理论所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源可信度对信息传播的影响逐渐减弱,而信息本身的说服力则逐渐占据上风,因而比“辟谣”更“精彩”的谣言往往更让受众印象深刻。在话语权旁落和休眠效果的双重作用下,主流媒体辟谣困难重重,大众在部分自媒体账号的煽动下对谣言趋之若鹜。
四、谣言多级传播与群体巴尔干化并存
在社会化媒体中,谣言往往经由多种渠道传至受众,譬如通过较多关注度和粉丝的自媒体账号、意见领袖等大众传播渠道,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人际传播渠道。大众传播渠道与人际传播渠道共同构成的谣言传播网络加速了信息的扩散,同时社会化媒体本身的网状结构使得每个用户都是信息传播的节点,使“一传十,十传百”的病毒式传播得以可能。与此同时,社会化媒体中形成的“部落化圈子”很容易形成认知取向和价值判断上的趋同,巴尔干化的群体之间很难相互沟通,媒体也很难设置公共议程以辟除谣言。因而处于封闭群体中的受众一旦通过多种渠道接触到谣言,在所处群体对此谣言共同认同的情境下,很难接受甚至接触到辟谣信息。
肃清网络空间的谣言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合力:对平台方而言,应打造完整的把关机制,重建事实权威;对审查方而言,应量化造谣传谣的权责标准,加强社交媒体的责任意识;对自媒体而言,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主流媒体和政府而言,应把握好“时度效”,做好信息公开;对受众而言,应强化媒介素养,提高鉴别谣言的能力。
正如传媒伦理学者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所说:在技术崇拜的时代,我们面临的不是规则的违背,而是无规范的真空。诚然,互联网的传播生态为管制谣言带来了诸多挑战,但这也不失为社会各界建立健全相关规定、重塑新闻信息价值标准、提升判别分析能力的契机,也唯有如此,才能让真相回归公众视野,建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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