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并不总是成功的经验,有时是痛苦的经验教会了我。早在一个人的童年时代,就能够断定:这个人在将来,也许在15年或者20年以后,会有一种滑入邪路的危险来威胁他。只要有一点点哪怕是出于设想的征兆,觉得一个人有可能成为违法分子或者犯罪分子,那就必须在童年及早的预防这种危险,注射强有力的抗毒剂。这一点是我们的教育技巧的极其细致微妙的方面之一。
你们看到儿童和少年具有一种天然的社会直率性,那就应当明白地,毫不拐弯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白,什么是黑。你要马上拿出公正的表态来,丝毫含糊不得!我们不仅不能有一时一刻忘记这一点,而且要使这种第一次的社会经验在儿童和少年的生活中保留一辈子。
千万注意,不要让儿童的思想和心灵接触到不正义的事情时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这是迈上道德发展的更高境界的一个台阶。
我们应当让儿童在童年时代成百上千次的体验这种正义的思想取得胜利的心情,感到自己是这种胜利的参与者。只有儿童才善于对不良行为表示愤慨,就像我带的这些孩子对斯乔巴的偷懒和不顾别人利益的思想表示愤慨一样。
要让年龄尚小的人不只是晓得“这种事是卑劣的、丑恶的”就够了,还要让他因为卑劣的、丑恶的事就在近旁,可是由于自己无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而感到担忧、难受和痛苦。对于卑劣的、丑恶的东西的这种愤慨和厌恶,会渐渐地迁移,用来检查自己——这是一种极其微妙的转变,一个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对于丑恶事物的深恶痛绝的品质,在决定性的意义上取决于这种转变。
羞耻心是对卑劣的、丑恶的东西的强有力的抗毒剂;形象的说,它是能浮载荣誉感、良心和自尊感的大船的深水。
从本质上说,只有发展羞耻心和对不知羞耻的不可容忍性这种细腻的情感,才能预防个性的消极性和动摇性,才能预防那种平常称之为“风向哪边吹,就向哪边倒”的思想和作风,而这种“随风倒”的人,正是最容易变成违法犯罪者的那批人!
如果一个年轻的公民,没有早在他的童年时代就体验到对卑劣行为的蔑视和为别人的痛苦而分担忧愁,那就难以设想他会有成为一个好人的志向。
要造成一种对卑劣行为采取积极的不肯妥协的态度的气氛,首先要从反对懒惰、无所事事、涣散松懈、无谓的消磨时间开始做起。
我认为自己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在我所教育的学生的头脑里,哪怕有一点点在困难面前退却的想法,都是令人鄙视的:不做事情,不动脑筋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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