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清明节,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生王倬榕,因在家中突发脑意外,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27岁。忍受着巨大的哀痛,他的家人决定捐献其器官。王倬榕捐献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角膜,挽救了五位危重症患者的生命,使两位双目失明的患者重见光明。生前他是救死扶伤的医生,离开之后他又用自己的方式救了更多人,这是一名医者最崇高的情怀,也是他对医学事业的完全奉献。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当一个人逝世后,最为讲究“死留全尸”“入土为安”,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家属在情感上也难以接受。但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有30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而完成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6万余例,器官捐献数量有巨大的缺口。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捐献方式有两种。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程序
1、进行严格的医学评估;
2、如果适合器官捐献,将核实志愿登记信息。同时征求家属意见,如果家人不同意将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3、无论本人生前是否是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都要以书面形式征求家属意见。直系亲属在《人体器官捐献确认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或委托代表签字确认;
4、到达捐献状态,专家按照严格的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作出死亡判定;
5、器官获取医生根据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
6、获取器官由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给器官衰竭患者进行移植;
7、医生会仔细缝合,恢复遗体原貌,在场全体人员默哀缅怀捐献者。
可用做捐献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脏、脾脏、小肠、角膜等,捐献手术完成后,医护人员会尊重捐献者的遗体,将伤口缝好,恢复捐献者的遗体原貌。
人体器官捐献给许多终末期脏器衰竭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对于挽救生命具有重大的意义。有一些器官捐赠是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类型的器官捐赠多被用于进行特殊病例的深入研究,针对疑难病症开展更多的医学研究,最终促进医学事业向更深度发展,造福后代。
器官捐献者战胜了短暂的生命,使生命的价值升华,获得永恒,也让他人获得新生和光明。可以说,让器官在他人身上得到延续,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诠释的是生命至高的价值与意义。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试点启动,10年间,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已达251万人,3万余人完成逝世后器官捐献,他们捐献的器官挽救了9万余人的生命。
如果是你,你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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