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十四条

2021-04-22 21:49:4800:50 654
声音简介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读】本条是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相关情形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本条司法解释保留了《92年意见》第 14 条的规定,明确定居国以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由任何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猜你喜欢
民事诉讼法

节目内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考知识点。主播介绍:爱学习的法律探索者。适合人群: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者。你将收获:从事法律职业所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by:董德庭老师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2021年版本)

by:孙华贵

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by:王晓声律师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

by:大脑改造计划

民事诉讼法

体现全体人民意志的、规定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并为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by:大脑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