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前的今天,1949年10月21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政务院第一次会议,宣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成立。
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下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民监察4个委员会,共有内务、外资、财政、金融、贸易、公安、重工业、轻工业、交通、农业、科学、文化、教育、民族、侨务等30个工作部门。其中,有关财政经济的部门有16个,这表明经济建设在政府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体现工人阶级领导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同时以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府,体现统一战线政权、团结合作、政治协商的人民民主原则。政府领导成员的遴选,均由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反复协商后提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6位副主席中,共产党员3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56位委员中,共产党员29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7人。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共产党员2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人;15位政务委员中,共产党员6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9人。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按照宪法规定,政务院改称国务院。
朗读者:莫凡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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