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婆罗门教升级为印度教的技术调整
婆罗门教进化的第一步,是将“神”赋予了人的性格、情感特征(人格化),
以及形象(偶像化)。今天印度教的三大主神分别为:梵天、湿婆、毗湿奴。其中
梵天为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湿婆是破坏之神、生殖之神;毗湿奴则是保护之神。事
实上在印度教体系中神是非常多的,比较耐人寻味的是,为什么上述三“神”成为
了后来印度教的三大主神,这其中又有什么样的地缘背景。
首先作为世间万物的创造者,“梵天”在偶像化印度教时代占有一席之地是很
自然的现象。在婆罗门教 / 印度教信仰中,世间万物都是“梵”的化身。未被人格
化 / 偶像化的“梵天”神之前的“梵”,也是婆罗门祭祀沟通的对象。类似的演化
进程在世界各地都曾经出现过,中国也不例外。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帝王会自称“天
子”,并通过“祭天”仪式等行为,宣告自己天命所归的超然地位。这里说的“天”,
本意与印度教中的“梵”是一致的,其人格化的形象“天帝”在华夏神话体系中被称“昊
天上帝”。大家对这个天帝之名是不是很陌生?没关系,他在道教体系中还有一个
我们非常熟悉的名字——“玉皇大帝”。
尽管在华夏神话以及道教体系中,天帝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并不代表他在
民间信仰中就一定最受尊崇。在偶像时代,很多更接地气的“神”,往往成为了某
一群体祭拜的主神。比如在做生意的人(也包括某些社团)看来,“关公”的信义
会更符合行业价值观;而对于东南沿海的渔民来说,海神属性的“妈祖”,会比虚
幻的“天帝”更能安抚他们对海洋的恐惧感。更为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祭天或者
说与“天”沟通的权利,理论上是被“天子”所垄断的。即使天被人格化为“玉皇
大帝”,这个高高在上的主神也不可能兼顾到底层民众的利益。更何况中央之国是
个信仰繁杂的国度,并没有一种宗教信仰能够一统天下。
在印度教的演化过程中,抽象的“梵”变成人格化 / 偶像化的“梵天”之后,
也同样如华夏文明中的“天帝”一样,在信仰体系中被架空。无论是原属雅利安人
中的其他阶层,还是那些被吸收入印度教的其它民族,特别是生存空间被挤压至印
度南部的达罗毗荼人,都不愿意继续看到雅利安婆罗门阶层对于意识形态的垄断。
在这种情况下,今天在印度教内部,很少能看到“梵天”崇拜的痕迹(虽然梵天的
148地位还很高),另两大主神:湿婆、毗湿奴则拥有大批的信众。那么现在问题又来了?
为什么会是这两个神,尤其这两个神被赋予的属性看起来是那么的相克,犹如二元
神教中的善恶两神一般。
深入分析湿婆、毗湿奴信仰产生的原始地缘基础,我们会发现形象“完美”,
常化身为各种形象拯救世界的毗湿奴源自于雅利安神话;湿婆崇拜则源自于达罗毗
荼(印度河文明)神话,随后融入印度教体系中。当由婆罗门阶层所把持的“婆罗
门教”成为阻碍印度社会融合的障碍时,印度社会的两大种族集团,在选择具体的
主神时出现了分歧。优势地位的印度雅利安人倾向于选择形象完美的“毗湿奴”作
为自己的信仰主体(这也是正常的选择);达罗毗荼人则将代表再生能力的“生殖力”,
及反抗精神的“破坏力”,融入 “湿婆”信仰中。
今天在印度,湿婆信仰在南部及低种姓印度教徒中分布较广,具有“毁灭”与“再
生”双重属性的湿婆神,能够为这些弱势者的心理带来更多希望;完美的毗湿奴则
在北部和高种姓民众中更有基础。透过上述解读,这一地缘分布特点并不让人感到
意外。很多人感到疑惑的是,既然印度教源自于雅利安人,并且有强大的种族隔离
特征,为什么今天的印度教,表面看起来却成为了肤色各异民族集团的共同信仰。
事实上就信仰或者说意识形态来说,源头在哪并不重要。即使最初来自于你的
敌人,也不代表你不能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心态做一些改动,在彰显自己族群
独立性的同时,为自己留下反征服的想象空间。曾经早于阿拉伯人进入文明阶段的
波斯人,在被征服后最终选择了非主流的什叶派信仰,是可供参考的最典型案例。
尽管很多人会为古波斯文明的衰弱感到惋惜,但最起码今天伊朗的宗教领袖可以认
为,阿拉伯人及整个伊斯兰世界都能够成为其传播意识形态方向。
虽然今天的印度教与最初的吠陀信仰、婆罗门教一脉相承,但也并不代表其在
传承过程中没有遇到挑战。列国时代包括耆那教、佛教等在内的,倡导众生平等的
思想流派兴起,并在印度的土地上广为传播。这些以反婆罗门祭司精神统治,及种
姓的不平等制度为特点的思想,被统称为沙门思潮。孔雀王朝的创造者(旃陀罗笈多)
在晚年归信耆那教、阿育王在征服南印度后变成虔诚的佛教徒,都是试图用沙门学
说来解决印度内部矛盾的尝试。
然而沙门思潮的崛起,并不意味着婆罗门教和种姓制度失去了市场,更多是为
印度人提供了多种选择。也可以说,正是在沙门思潮的倒逼之下,由祭司阶层垄断
人神沟通权的“婆罗门教”信仰,才进化为人人可以通过偶像崇拜、修炼身心(比
如瑜伽)的方式,达到梵我合一境界的印度教信仰。不过在后来的历史中,佛教等
沙门学说在印度本土还是走向了没落。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地缘因素,那就是无
论这些流派如何倡导众生平等,但都无法解决印度各民族在体质特征上的差异。
一方面高种姓者出于保护自己种族特征或者地位的需要,总会更倾向于让种族
隔离制度现实存在。南亚很多伊斯兰化的地区,内部依然有种姓文化残留就是一例;
149另一方面印度教中以族群、职业等为标签的阶级固化做法在现在看来,固然是一种
落后的做法,但对于印度这样一个民族繁杂(并且还不停有新民族加入)的板块来说,
却是稳定社会结构的一剂良方。最起码,由印度教 - 种姓固化的社会,不需要在每
一次被征服后陷入内部混乱的状态。或者说那些外来民族的征服,不至于触发印度
社会的内部矛盾,从而引发一场自下而上的革命。当然,这其中又牵扯到一个技术
问题,那就是如何为那些强势入侵民族,在种姓框架内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
在孔雀王朝收复印度河平原之后,为遗留在此的波斯人、希腊人等民族集团解
决种姓问题,成为了婆罗门教改革者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沙门思潮来说则不是
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婆罗门教同样无法进化为能够通行全印度的“印
度教”。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在不改变四大种姓基础的情况下,以部族、职业等为
标准,设定归类于三大种姓(不包括婆罗门)的“亚种姓”。以征服者身份进入印
度的民族集团,通常被归类于刹帝利阶层。这样的设计,完美的解决了入侵者的身
份问题,并且不至于动摇以婆罗门阶层为代表的印度教基础。
从继承和发扬的角度来看,印度教与婆罗门教的继承关系,还可以比照儒家思
想与周代礼制之间的继承关系。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最初所追求是“克己复礼”,
行为修养以达到周礼的要求为准(《周礼》为为儒家经典之一)。今天我们追溯华
夏文明的体系源头,亦可追溯到周礼成文之时。然而周代初期的礼乐制度本质是服
务于贵族阶层,在彰显等级制度存在的同时,也意味着只有贵族阶层才享有接受教
育的权利。而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流传两千年,在于其将守“礼”法的要求
及受教育权,推广到了全体民众中。这与印度教打破婆罗门教对于祭祀权的垄断,
使之真正成为全民信仰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至于身份问题,“家天下”思维的华夏
文明的通行做法,则是通过姓氏文化为融入华夏者找一个源自上古某“名人”的血
统出身(这其中司马迁做出了相当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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