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解】包者,六二居三阴之中,故曰“包”。承者,六二上与九五正应,故曰“承”。处否之时,小人居三阴之中,上与九五有相承之意,上下皆如鱼得水,故小人为吉也。显然,此吉不足以为贺也。而当此时,大人(或君子)之道消,故为否也,然大人处否而不渝其志,终可亨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解】大人否而能亨者,因其处否之时,不乱入小人之群也。反之,小人能吉而亨者,小人群而为党之故也。
六三:包羞。
【解】六三以阴居阳位,不中不正,却包藏众阴之羞,不羞之羞也。游酢曰:“在下体之上,位浸显矣。当否之世而不去,忍耻冒处,故谓之‘包羞’。”(《折中》)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解】六三居位不当,还藏污包羞,不以羞为羞,穷斯滥矣。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解】《说文》曰:“畴,耕治之田也。从田,象耕屈之形。”离,丽也,附丽之义。故一种可能的解读是,九四与初六为正应,四以阳居阴,为济否之才矣,九四之命初六,无咎也,畴为耕下之义,初六得九四之济,而附丽其上得福祉也。另一种可能的解读是,畴取类聚相匹之义。《尚书·舜典》曰:“亮采惠畴。”《洪范》曰:“洪范九畴。”《战国策》曰:“夫物各有畴。”《国语》曰:“人与人相匹,家与家相匹。”王逸注《楚辞》曰:“二人为匹。四人为畴。”下三阴如茅茹之汇,而上三阳亦以类相聚,三阳聚而丽盛,则自取其福而济否也。“有命”者,或为九五之命于九四也,当否之时,上下乖离,上不能命下,阳不能命阴也,故九四不可能命初六也,唯有九五以其中正而命九四来聚。也有取“畴”为“田界”之义,《文选》曰:“均田划畴。”在此可理解为上三阳自洁其身而不与下三阴为伍也,与六二《象》辞“大人否亨,不乱群也”之义呼应。 或解“命”为天命者,君子处否之时,安命处顺,君子类聚以济否矣。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解】九四得九五之命,往聚而济否矣,故曰“志行”也。
--王绪琴:《周易重读新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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